我一再叮嚀自己不要去理他好了,可是,我辦不到,因為他越成名,給我的壓力也就越大,我開始想逃避他,其實是想逃避失敗才返回東陽。
你說我是為了掩飾失敗,才利用田島和洪立敏的結婚,以失戀為由返回故鄉。你說得一點也沒有錯,我是假裝失戀,顧全面子返回故鄉。
可是,我對洪立敏並不是完全沒有愛情,她是很理想的對象,如果我如願以償的成為名畫家,或許會跟她結婚也說不定。
因此,我利用她跟田島結婚,反而讓我品嘗到第二層的失敗。
當我回到東陽時,有一股屈辱感,可是,還未興起殺害田島的念頭,而是努力想忘掉他,也因此,我才放棄畫筆,專心經營旅館,這是真的,不是我在說謊。可是,對拿畫筆慣的人,可沒有那麼容易放棄畫筆,也因此,每當我從作畫材料店前面經過時,內心裏產生陣陣的漣漪,驚愕自己何以要放棄畫筆。
就這樣,我一面品嘗失敗,一面確信自己有作畫的才能,只要假以時日,一定可以嶄露頭角。
於是我偷偷租房子,抽空在那裏作畫,我之所以化名為侯藤,一則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在作畫,二則改變姓名,或許可以以嶄新的心情面對畫布也說不定。
可是,我這樣做也沒有用,因為毎當我一面對畫布,就想起田島,我越不想輸給他,畫出來的畫越是沒有生氣、沒有個性的死畫,不管我再怎樣的畫,結果都是一樣,可是,我仍然不認為我沒有作畫的才能。
我想如果沒有田島這個人,我一定可以畫出自由的、充滿生氣的畫,也因為有這種想法,才會對田島產生恨意,不只憎恨他這個人,也憎恨他的存在。
比起單純的競爭心理,這是幾近詛咒的心理。我開始想消滅他,因為消滅比殺害更合我的心意。
我考慮各種消滅田島的方法,起先我跟任何人一樣看推理小說,從別人的犯罪中吸取經驗,得知任何不在場證明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,不管再怎麼隱藏動機,也都會被揭穿,因此,我想不理會不在場證明,讓動機表面化,但一定要把真正的動機隱藏起來,我也考慮百分之百的利用「只有懷疑,不能加以處罰」這條法律。
關於我的犯案方法,幾乎都被你說中,我能利用的全都加以利用,例如洪立敏寫日記啦!這兩人都很容易相信別人,以及我在報紙上知道健康藥店老闆有前科等,我利用這些人擬訂殺人計劃。
不用說,我也利用她比約定時間早到的習慣。由於我害怕被看穿真正的動機,因為那是我的致命傷,所以有媒人來作媒時,我就以無法忘懷南光的女人為由加以拒絕。
這個傳聞就如我所計劃的被傳揚開來,我已看出我的計劃可以圓滿成功,因為大家都知道我還在想念南光的女人洪立敏,我已很成功的製造出『男女關係』的假像,事件發生後,報紙和周刊都說這是『因為三角關係衍生出來的悲劇』。我想我的計劃成功了,因為事件是因為男女關係衍生出來的,我就沒有動機,也就沒有罪,果然如我所料,我無罪被釋放,返回東陽,可是,江上風突然出現,他並沒有什麼好害怕,雖然他看過洪立敏的日記,知道摻氰酸鉀的酒是我帶去的,可是,他無法證明。如果只是這樣,就沒有必要殺害江上風,可是,他知道我化名侯藤繼續作畫,再加上他也是畫家,你應該知道畫家都有強烈的競爭心和嫉妒心,可以很容易推測出我何以化名繼續作畫,如此一來,必然會知道我的真正動機,因此,我才會殺害江上風,就如你所想的,我讓虛幻的侯藤自殺,以便處理江上風的屍體,江上風被殺時,身上帶着洪立敏的日記也是事實。
或許你會認為我剛被釋放,就租的畫室,結果被江上風發現,未免太愚蠢。
我本人也知道在發生事件後,馬上以侯藤的名義去租房子,是很危險的事情,可是,我非去不可。
因為我想知道在田島死後,能否寬心的站在畫布前面,我可以說為畫殺人,也為畫自掘墳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