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部分鹽被他們拆分了賣掉,錢自然就落到了那些管事官員的腰包裏面。
而那些商人們也願意幫這些當官的這麼幹,原因也很簡單,他們可以以更低的價錢拿到鹽。
就比如一萬石,官價要四萬兩,在張明這裏拿是三萬兩;如果十萬石的採購,很可能二十萬兩就能拿到。
在出京之前,董大寶在這方面了解過資料。
大明現在每年從鹽裏面拿到的鹽稅大約在一百六十萬,這是經過層層貪污和盤剝之後的。如果按照正常的數量,應該在三百萬兩左右。
這裏面如果有一半的鹽被漂沒了,那朝廷在這裏面的虧損絕對大得多。
正常情況下,朝廷應得的銀兩絕對不會低於一千萬兩。畢竟除了稅之外,發放鹽引也需要錢。
實際上,這是董大寶自己算的。
朱翊鈞心裏面有數,按照後世人的統計,大明朝萬曆年間的食鹽產量在六點七二億斤。
明朝朝庭的鹽稅收入是:每引得銀六兩六錢六分,應得白銀一千三百二十八萬兩白銀。但實際上最多時只有一百六十萬兩白銀,鹽稅大量流失。
最好的時候,張居正改革完成之後每年得銀二百八十萬兩,連正常收稅零頭都不到。
這根本就不算什麼,如果工藝得到改良,比如使用曬鹽法,現在大明絕對不止現在這個產量。
只不過是政治體制不允許推廣,到明朝末年,也僅有徐光啟推廣了兩個小鹽場。這裏面牽扯的利益實在是太繁雜,沒有人敢動。
如果完成了所有的工藝改革,可以照比清朝乾隆年間做例子。
清朝乾隆年間,每一年的鹽稅收入是三千六百萬兩。
大明朝為什麼沒有錢?是沒有錢嗎?
不是沒有錢。整個大明朝的體量足夠龐大,如果真的能整合發動起來,絕對是當世無可阻擋的存在。
可就是全都被這些蛀蟲蛀空了,即便在董大寶樸素的價值觀里,每年至少也有五百萬石的食鹽沒有了,全都被這些人私底下買賣貪污了。
這是多少錢?
一萬石就是三萬兩;十萬石就是三十萬兩;一百萬石就是三百萬兩;五百萬石就是一千五百萬兩。
張誠和董大寶對視了一眼,心裏面都是咯噔一下子。
事情大條了!